原文: 郄超本绝伦,得意在芳春。勋业耿家盛,风流荀氏均。
声名金作赋,白皙玉为身。敛笏辞天子,乘龟从丈人。
度关行且猎,鞍马何躞蹀。猿啸暮应愁,湖流春好涉。
浔阳水分送,于越山相接。梅雨细如丝,蒲帆轻似叶。
逢风燕不定,值石波先叠。楼见远公庐,船经徐稚业。
邑人多秉笔,州吏亦负笈。村女解收鱼,津童能用楫。
唯我有荆扉,无成未得归。见君兄弟出,今日自沾衣。
李端简介: 李端(约743-782?),字正已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他少年时曾居住在庐山,向诗僧皎然学习诗歌。大历五年(770年)他考中进士,后曾先后担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等职务。 晚年时,李端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并自号衡岳幽人。他的诗歌表现了一种消极避世的思想,很多作品都是应酬之作。不过,个别作品也对当时社会现实有所反映,同时他的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被称为“才子中的才子”。 李端的具体出生年份是约在公元743年左右,而死亡年份尚不确定,大约在公元782年左右。他的名篇《听筝》是唐代文学名篇之一,曾入选《唐诗三百首》。李端也是唐代十才子之一,其诗集《李端诗集》存世三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