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周室既板荡,贼臣立婴儿。将军独激昂,誓欲酬恩私。
孤城日无援,高节终可悲。家国共沦亡,精魂空在斯。
沉沉积冤气,寂寂无人知。良牧怀深仁,与君建明祠。
父子俱血食,轩车每逶迤。我来荐蘋蘩,感叹兴此词。
晨光上阶闼,杀气翻旌旗。明明幽冥理,至诚信莫欺。
唯夫二千石,多庆方自兹。
高适(704—765年),唐朝边塞诗人.字达夫,郡望渤海蓨县(今河北景县),行次三十五,故称“高三十五”。早年在宋州宋城(今河南商丘)以耕钓为生,后出任封丘县尉。安史之乱期间,先后出任淮南、剑南节度使,又担任彭蜀二州刺史、刑部侍郎、左散骑常侍,封渤海县侯。病逝后,追赠礼部尚书,谥号忠。高适长于古风、乐府,论诗推崇建安风骨。其诗题材广泛,尤能反映民间疾苦,语言质朴,风格雄浑,与岑参并称“高岑”,又与王之涣、王昌龄、岑参合称“边塞四诗人”。